党群建设
山东财经大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时间:2018-09-04

为坚持和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三、会议内容:
(一)检查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
(二)检查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三)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
(五)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工作和思想情况。
四、会议要求:
(一)认真抓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深入地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党员反馈。三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与党支部党员之间都要进行谈心,交流思想,查找问题,消除隔阂。四要虚心对待、诚恳接受群众所提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结合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做好会议发言准备。
(二)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要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每个党员都要紧紧围绕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开展思想交流,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帮助,解决问题。党支部书记要逐一对党员的发言进行评议,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党员之间也要开展互相评议。
(三)切实抓好会后整改工作。要针对群众反映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 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把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四)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自己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支部活动时,应向党支部请假。
(五)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后7天内向党总支(分党委)上报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征求意见汇总和会议记录等。党总支(分党委)汇总后,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