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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年度统计学院转专业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9-09-01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教〔20193号)有关规定,结合统计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为了切实保证学生的切身利益,同时保证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2018级欲转入统计学院相关专业类的学生。

二、统计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山东财经大学转专业申请表》进行初审,符合《统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中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并且参加全部初试科目考试的学生,进入统计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环节。

三、综合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201992日下午6:30

面试地点:

(1)经济统计学专业:1505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1507

(3)统计学专业:1502(学院资料室)

 

学院组织成立转专业工作专家组进行考核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沟通、综合素质,各占25%

 

四、综合成绩

最终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年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其中,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占40%,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10%

 

五、录取原则

将学生综合成绩(最终转专业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学生,在计划转专业名额不足情况下,按照排序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统计学院

2019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