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李国锋
成员:郑 磊 赵世民 田金方 裴海峰 金玉国 林春艳
二、推荐名额
经济统计专业2名
统计学专业1名
三、推荐工作程序
1. 9月4日前,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和本学院实施方案,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在学院内公开。
2. 9月4至6日前,学院确定并公开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应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3. 9月6日,学院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完成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工作并将结果在学院内公示。
4. 9月7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上公示。
5. 9月8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顺次递补名额人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6. 9月9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各学院和学校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7. 9月19前,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将推免生名单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8. 9月20日,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9. 9月28日,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
四、推免基本条件
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 纳入我校国家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在境内外交流学习累计不超过两个学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有志于在国内继续深造。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按期完成前六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未曾有不及格现象。
7. 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且达到426分(非英语语种 60分) 或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533分(非英语语种7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426分 (非英语语种60分);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且达到75分。
8. 学业成绩(计算办法后述)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所有学生前15%(含);
(2)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以第一作者在《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试行)》(政科〔2015〕7号)中规定的A2类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论文的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40%(含);
(3)在全国大学生竞赛重点项目(见附件1)中获得前两个层次奖励的学生学业成绩位列同专业全部学生前40%(含)。
五、推免阶段的综合考核与遴选办法
1. 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接收与申请资格审查。
(1)申请截至时间:9月6日(星期四)下午5:00前。
(2)材料接收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1教学楼5楼(学院教务办公室)赵庆洋。
(3)接收材料清单:
① 山东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② 申请人成绩单打印件;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还,下同);
④ 其他证明材料(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期刊原件及复印件等);
(4)资格审查:学院办公室同学工办对学生所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后,填写相关表格。
2. 综合考核与遴选。
(1)时间:9月6日。
(2)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思想行为成绩×15%+学业成绩×75%+专业创新成绩×10%
① 思想行为成绩由赵世民牵头学工办相关人员落实;
② 学业成绩由裴海峰牵头办公室相关人员落实;
③ 专业创新成绩由裴海峰牵头办公室相关人员落实。
具体计算方法参照学校《山东财经大学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实施。
(3)学院内公示申请学生名单。
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排名和学校分配的推免指标,按照1:1比例产生拟推荐的免试生名单。
3. 推免生名单确认。
(1)时间:9月7日 时间待定。
(2)面试。
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拟推荐免试生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个同学5分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者的道德素养、学习能力、学术水平、科研素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最终提报学校推免生资格名单。
4. 材料上报教务部及院内公示。
(1)上报时间:9月9日。
(2)公示时间:9月9日-月18日。
六、咨询和申诉电话
(0531)88525951 赵老师
附件1:全国大学生竞赛重点项目名单
1.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技能竞赛
4.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5.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7.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8.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9. “创青春”创新创业系列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10.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