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
统计学院会议室(资料室)使用管理办法(2019)
时间:2019-06-17

统计学院会议室(资料室)是学院师生商讨重大事情和进行学术研讨交流的场所。为加强对会议室(资料室)的使用管理,更好地为学院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在会议室(资料室)举办会议和活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或老师应填写《统计学院会议室(资料室)使用表》(附件1),提前向学院办公室人员提出申请,按申请的先后顺序安排。

第二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责任人是场所使用期间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活动期间的管理及安全工作,严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 会议室是学院重点防火地点。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未经允许,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乱接电线;禁止乱动消防设施。

第四条 凡进入会议室(资料室)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场所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不准喧哗和损坏公物。对于违反公共场所纪律的人员,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教育、直至通知安全管理处处理。

第五条 为保证活动安全,举办活动期间,使用人员需事先与办公室人员取得联系。会议室(资料室)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必须负责把所用设施还原,清理会场卫生,做好钥匙交接工作。

第六条 不尽事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统计学院会议室(资料室)使用申请表

       

活动项目

 

活动

时间

 

使用部门

 

活动

责任人

 

活动人数

本单位

 

外单位

 

活动方式

 

办公室意见

 

 

签字: